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網站公告,今日起凡持有台灣外交部核發的台灣普通護照,並內註身份證字號的民眾,不再需要短期停留簽證(TRV)就能入境加拿大,台灣民眾前往加拿大的目的如果不是工作,可居留的時間上限為6個月。
加 方還指出,如果想在加拿大停留超過6個月,可以申請延期居留。如果前往加拿大遊學或就學等進修時間不超過6個月,就不必申請學生許可證。如果進修時間超過 6個月,仍必須申請學生許可證。但原本計畫進修的課程不超過6個月,若在課程結束後,想立刻繼續進修其他課程,就必須申請學生許可證,必須先在台灣取得學 生許可證,就可以在加拿大辦理延期居留,如果是以觀光客身分,就無法在加拿大取得學生許可證。
外交部指出,加拿大是台灣學生第4大留學目的國,人數僅次於美國、英國和澳洲州;去年台灣有1萬5000名學生在加拿大唸書,每年約2500人前往就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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